卷第三十 雜病 癲疾

類別︰子部 作者︰隋•楊上善編注 書名︰黃帝內經太素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故令人發為癲疾”,見《素問》卷十三第四十七《奇病論篇》,又見《甲乙經》十一卷第二。自“癲疾始生先不藥”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二《癲狂篇》,《甲乙》見同上。

    黃帝問岐伯曰︰人生而有病癲疾者,病名為何?安得之?答曰︰病名為胎疾,此得之在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不下,精氣並居,故令人發為顛疾。

    人之生也,四月為胎,母為人、物所驚,神氣並上驚胎,故生已發為癲疾也。

    平按︰《素問》、《甲乙》“腹中”上有“母”字;“故令人”作“故令子”。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其作極已而煩心,候之于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手太陽上頭在目絡心,手陽明絡肺,手太陰與手陽明通,故不樂、頭重、目赤、心煩取之也。

    平按︰《靈樞》、《甲乙》“其”作“甚”。《甲乙》無“陽明”二字。

    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候之手陽明、太陽,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血變而止也。

    手太陽支者,別頰上抵鼻,手陽明俠口,故啼呼左右僵皆取之也。

    平按︰《靈樞》、《甲乙》“悸”下有“者”;兩“僵”字均作“強”;“政其右”作“攻其左”;“政其左”作“攻其右”。又按︰注“皆取之也”,則兩“政”字,恐系“攻”字傳鈔之誤。

    癲疾始作而反僵,因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手太陽,血變而止。

    足太陽俠脊,足陽明耳前上至額顱在頭,手太陽繞肩甲交肩上,故反僵脊痛取之也。

    平按︰《靈樞》“而反僵”作“先反僵”;“陽明”下有“太陰”二字。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瀉之,置其血于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五壯。窮骨者,胝骨也。

    病有過者,視其絡脈病過之處,刺取病血,盛之瓠壺中,至其發時血自動,不動者,灸窮骨也。

    平按︰“二十五壯”《靈樞》作“二十壯”,《甲乙》作“三十壯”。“胝骨”《甲乙》作“尾 ”。

    骨癲疾者,、齒、諸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歐多涎沫,其氣下泄,不治。

    居,處也。骨之癲疾,不可療候有八︰頷、齒、輸及分肉間,骨處汗出,煩,歐多涎沫,氣下泄。有此八候,是骨癲疾,死不可療也。

    平按︰《靈樞》“頷”作“”。《甲乙》“而骨居”作“而骨居強直”;“”作“悶”。《靈樞》“涎沫”作“沃沫”。注“有此八候”,袁刻“此”誤作“死”。

    筋癲疾,身卷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歐多涎沫,氣下泄,不治。

    身卷攣急大者,是足太陽之病,宜刺項之大經足太陽脈大杼之穴。若歐液沫,氣下泄,死不可療也。

    平按︰《靈樞》、《甲乙》“疾”下有“者”字。“卷”《靈樞》作“倦”。《甲乙》“急”下有“脈”字;“杼”下無“脈”字。“液”《靈樞》作“沃”,《甲乙》作“涎”。

    脈癲疾,暴僕,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俠項太陽,灸帶脈于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歐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癲疾暴前倒僕,四肢脈皆脹滿而縱緩者,可刺去其血。若不脹滿,可灸太陽于項療主病者,又灸當十四椎相去三寸分肉之間,療主癲疾之輸也。

    平按︰《靈樞》、《甲乙》“癲疾”下有“者”字;“俠”上有“之”字。《靈樞》“俠”作“挾”。《甲乙》“灸帶脈”上有“又”字;“沃”作“涎”。注“灸”下二字原不全,玩其剩處,似“帶脈”二字,袁刻作“腰取”二字,恐誤,據經文應作“帶脈”二字。

    治癲疾者,病發如狂者,死不治。

    僵僕倒而不覺等謂之癲,馳走妄言等謂之狂,今癲疾發而若狂,病甚故死不療也。

    平按︰《靈樞》“癲”上無“治”字;“病”作“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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