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八照交感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文燭 書名︰
黃白鏡
鏡內雖用砂中丁火,起手卻又不可取出火來。雖用鉛中壬水配合,卻又不可取出水來。雖要丁壬妙合,卻又不是將鉛煉到水清月白之時,以砂投于鉛面之上。雖不以砂投于鉛面之上,卻又不是砂鉛全不合體,水火全不交光。砂鉛若不使之合體,水火若不使之交光,更假何物而為之乎?金丹之法,交有時,合有法,順去逆來,各有門戶。得其門戶者,升堂直抵玄關。不得其門戶者,耗火亡財,破家蕩產。與君說破我家風,太陽移在月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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