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中品)
數犯此者,此字指生氣言。
【氣味】苦平,無毒。
【主治】主寒熱邪氣,寒濕風痹,肢節痛,下水,利小便。
【核】曰:出飛鳥山谷,及甘松、龍洞、涇州、 州、岐州諸處。枝干高五六寸,葉婆娑如萵苣葉,睫梗俱青。六月開花紫色似葛花,當月結子。根黃色,長尺許,作羅紋交斜,其文左列者佳,右列者不堪入藥,令人發香港腳病也。修治,認取腳文左列者,拭去黃白毛,還元湯浸一宿,日干用。菖蒲為之使,惡牛乳。
先人雲:人身直者為經,橫者為絡,絡之下注者為孫。肌腠之邪,多從孫人,次薄于絡,復
【 】曰:根有羅紋,左旋者入藥,蓋天道左旋,而人生氣從之。經雲:自古通天者生之本,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髒十二節皆通乎天氣。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是以本經用治寒熱邪氣,或風寒濕痹,致骨節水道,反從地道右旋者,使順天運,以轉玉璣。別錄諸家,用治轉胞口噤,目暗耳鳴,即九竅內閉。
用治癰疽黃膽,傳尸骨蒸,即肌肉外壅。用治手足不遂,通身攣急,即衛氣散解。設左右無別,天道逆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