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證下 妊娠屬心肝二經風火相熾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薛立齋曰: 者,筋脈急而縮。 者,筋脈緩而伸。一伸一縮,手足相引搐搦,此證多屬風。蓋風主搖動。

    駱龍吉雲:心主脈,肝主筋。心屬火,肝屬木。火主熱,木主風。風火相熾,則為 。治法,若因風熱,鉤藤湯加梔、柴、芩、術,以平肝木,降心火,養氣血;若風痰上涌,加半夏、南星、竹瀝;若風邪急搐,加全蠍、天蟲;若氣血虧損,八珍湯加鉤藤、山梔;若無力抽搐,戴眼反折,汗出如油者,肝絕也,不治。

    慎齋按:以上四條,序胎前有中風證,而風痙、子癇、 ,其類及也。中風證多因,治法亦不一。立齋以潔古一論,為妊娠中風,治法唯靜勝其躁,養血為主,斯為療胎前中風之要。夫胎之賴以養者血也,血虛則易于感邪,血行風自滅。丹溪于胎前,唯清熱養血為主,立齋祖之,引《機要》一條為證論,誠有本矣。

    慎齋再按:胎前中風,此正河間所謂將息失宜。腎水衰而心火旺,肝無所養,是非外中風邪,急當滋其化源,瀉南補北,壯水制火,則肝木自平,胎氣可安。恐養血猶屬第二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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