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胎前證下 妊娠作喘屬毒藥傷胎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呂滄洲曰:有婦胎死于腹,病喘不得臥,醫以風邪傷肺治之。診其脈,氣口盛人迎一倍,左關弦動而疾,兩尺俱短而離經,因曰:病蓋得之毒藥動血,以致胎死不下,奔迫而上沖,非風寒作喘也。大劑芎歸湯,加催生藥服之,夜半果下一死胎而喘止。其夫曰:病外家誠有懷,以室人見嫉,故藥去之,眾所不知也。

    慎齋按:以上三條,序胎前有喘證也。《內經》論喘屬于肺經為病。若妊娠氣喘,有乍感風寒而不得臥者,客邪勝也。發散自愈,參甦飲主之,三拗湯在所斟酌。若脾虛四肢無力,肺虛不任風寒,腎虛腰酸,短氣不能步,猝然氣喘不息。此脾肺素虧,母虛子亦虛,腎氣不歸元而上乘于肺也。生脈散、補中湯去升、柴,加沉香、補骨主之。《產寶》一條,是泛論喘證,有五髒相乘,非論胎前病也。丹溪火動作喘,此胎前最多,至于毒藥傷胎病喘,時俗往往有之,病機之不可不察者也。


如果你對女科經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女科經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