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曰:妊娠羸瘦,或挾疾病,髒腑虛損,氣血枯竭,既不能養胎,致傷胎氣不固,終不能安者,可下之,免害妊婦。
慎齋按:既雲髒腑虛損,氣血枯竭,而遽雲下之,以免害妊婦,獨罔顧披枝傷根之患乎?
卷四 胎前證下 妊娠挾病傷胎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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