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甫曰:墮胎後復損經脈,下血不止,甚則煩悶至死,皆以調補胃氣為主。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墮胎之後,有下血不止,有血凝不出二證也。墮胎而血出過多不止者,經脈損而沖任之氣虛而不攝,是不足病也,法當大補氣血以固其脫。墮胎而血凝不行作痛者,外邪乘而敗濁之血閉而不流,是有余病也,法當導瘀消蓄,以溫其經。
不特墮胎為然也,即產後見是證,亦宜以此治之。
卷四 胎前證下 墮胎後下血不止宜補胃氣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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