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甫曰:產難,子死腹中者,多因驚動太早,或觸犯禁忌,致令產難。胞漿已破,無血養胎,枯涸而死故也。須驗產母之舌,若舌青黑者,其胎已死,當下之,平胃散加樸硝。
薛立齋曰:若胎死,服樸硝,下穢水,肢體倦怠,氣息奄奄,急用四君子為主,佐以四物,加姜、桂調補之。
慎齋按:以上三條,序治難產之大法也。難產治法,或開滑子宮,或通上下之氣,或滋養氣血,當隨機應變。若胎死腹中,唯有下法。下後,當從立齋之論為要,不可不知。
卷五 產後證上 治產難子死腹中有下法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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