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約之曰:產後之證多端,其源有三,曰血虛火動,曰敗血妄行,曰飲食過傷,何以明之?氣屬陽,血屬陰,產後去血過多,血虛火動,為煩躁發熱之類,一也;虛火上載,敗血妄行,為頭暈腹痛之類,二也;經雲:少火生氣,壯火食氣。東垣雲:火為元氣之賊。產後火傷元氣,脾胃虛弱,若飲食過傷,為痞滿泄瀉之類,三也。
治法,血虛火動則補之,敗血妄行則散之,飲食過傷則消之。但人元氣有虛實,疾病有淺深,治療有難易,又不可一概論也。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婦人新產後有諸證之變現也。產後見證多端,仲景下三條,其大略也。約之一條尤切要,而產後犯之者眾。但雲壯火食氣,產後火傷元氣,致脾胃虛弱,飲食過傷為痞瀉證。夫產後之火,虛乎實乎?況痞滿泄瀉,亦不專主壯火為害也,立論不能無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