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產後證上 產後宜用芍藥論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
女科經綸
張景岳曰:按丹溪雲,芍藥酸寒,大伐發生之氣,產後忌之。此亦言之過也。夫芍藥之寒,不過于生血藥中,稍覺其清耳,非若芩連輩之大苦大寒也。使芍藥猶忌如此,則他之更寒者,猶為不可用矣。予每見產家過慎,或因太暖,或因年力方壯,飲食藥餌,大補過度,以致產後動火,病熱極多。若盡以產後為虛,必須皆補,豈盡善哉。且芍藥性清,微酸而收,最宜于陰氣散失之證,豈不為產後要藥乎。不可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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