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立齋雲:此證若肝經血瘀,玄胡索散。若肝經氣虛,四君子加柴胡、青皮。若肝經血虛,四物加參、術、柴胡。若腎水不足,不能生肝,六味丸。若肺金勢盛,克制肝木,瀉白散,仍參前證治之。此證苟非用姜、桂辛溫,助脾肺以行藥,不唯無以施功,而反助其脹矣。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產後有脅痛之證也。脅者肝之部分,肝藏血,產後惡露不盡,與去血過多,均足以致脅痛,未必屬于水氣相激。必參立齋一條,始攸當爾。
卷五 產後證上 產後脅痛分證用藥之法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