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雜證門 血分水分證二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
女科經綸
《聖濟總錄》曰:血分者,經水通之際,因寒濕傷其沖任,氣壅不行,播在皮膚,邪氣相搏,經血分而為水,發為 腫,故曰血分。《脈經》曰:經水前斷,後病水者,名曰血分,久不治,積成水腫,即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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