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雜證門 血分水分證五

類別︰子部 作者︰清•蕭塤 書名︰女科經綸

    陳良甫曰:婦人經水不通,則水化為血,血不通則復化為水。故先因經水斷絕,後四肢浮腫,小便不通,名曰血分,是血化為水也,宜椒仁丸。若先因小便不通,後身面浮腫,致經水不通,名曰水分,是水化為血也,宜葶藶丸。經脈不通而化為水,流走四肢悉腫滿,亦名血分,其證與水證相類,實非水也,用人參丸。

    張 璜按:先浮腫而後經水不通,明系吐虛不能制水,經虛則血不能生,故經止。若水化為血等語,真堪捧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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