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物篇十二 離坎五變,是以日止於五

類別︰子部 作者︰明•邵雍 書名︰皇極經世書

    震巽四變,是以體止於四,共為八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兌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離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數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兌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數也。

    故十二月常餘十二日也。

    圓數有一,方數有二,奇偶之義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圓而地方,圓者之數起一而積六,方者之數起一而積八,變之則起四而積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變,八者常以八變,而十二者亦以八變,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體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

    天變方為圓,而常存其一。

    地分一為四,而常執其方。

    天變其體而不變其用也,地變其用而不變其體也。

    六者並其一而為七,十二者並其四而為十六也。

    陽主進,故天並其一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

    是陽常存一而陰常晦一也,故天地之體止於八,而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其一則三也,三變九,九去其三則六也。

    方者展圓以為體,故一變三,並之四也,四變十二,並之十六也。

    故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也。

    是以圓者徑一而圍三,起一而積六,方者分一而為四,分四而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變,故八八而六十四矣。

    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也。

    圓者徑一圍三,重之則六也。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也。

    裁方而為圓,天所以運行。分大而為小,地所以生化。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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