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卷四 神为心役者亡 目光有三脱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此为非法之动心。意外之举动。全神注意。而事实反生障碍。偏重者而倾覆。溺爱者而恶感。是以含垢于心。而如火焚。元神离舍。而如触电。以促其速亡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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