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卷七 发相条解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公笃曰。色为气之余。发为血之余。故医家名曰血余。如山之树林。如树之枝叶。如禾之苗蒂。盖山林宜清秀。树木宜茂荣。禾苗宜繁实。此发之关系如是也。大凡蓄发剃发。辫发剪发。虽出于国家制度。而各人形格。亦有宜与不宜耳。至于女格之发。关系尤重。有富贵贫贱。寿夭劳逸之区别。尤宜注意焉。

    一.长发 长发者。修长而齐地也。主多禄而寿征。聪明而闲逸。凡发长之人。心细而有智识。女格主眼灵手巧。多技能而坚决。淫而不乱也。

    二.短发 短发者。长不盈尺也。主阴险而性垢。片言好胜。而不容物也。私心自用。只顾自己利益。失信违法。不管他人生死。其见者小。其谋者毒也。

    三.柔细 柔细者。发细而不粗也。主聪敏多智慧。男女皆厚禄。丰衣足食。一生多安享也。亦主性情和顺。远见不苟。而不粗燥也。

    四.润泽 润泽者。光润而不枯也。气为阳而血为阴。故宜润泽也。主和平正直。诚厚慈良。聪明好学。勤慎守义。男女均以润泽为贵寿。而多禄也。

    五.粗发 粗发者。粗而不细也。主刚燥而刑克人丁。男女皆主性燥量窄。劳碌疾苦居多数。女格最忌。刑夫克子。有流入青楼。及伶界歌姬之类也。

    六.枯发 枯发者。枯乱如麻而滞手。枯焦不润也。此为先天不足之铁证。其人禀受弱而善忘。其性多犹豫而不决。故有恶病病疾。而不寿也。

    七.黑发 黑发者。光润如漆如油也。主聪敏而诚厚。信义而有恒。持久如常。谨慎远见。平生衣禄充足。有余而不缺乏也。

    八.黄发 黄发者。焦黄不黑也。其人多刑克。幼年妨父母。中年刑弟兄。及丧妻妾。晚年少子女也。其性刻薄寡恩。机巧有管。聪明自误也。

    九.稀少 稀少者。稀疏而少也。其人多寿而劳心。因事实牵制。而生反想。族戚遗累。而多纷争。衣禄充足。人丁刑克。否则忤逆不睦。顾忌不释也。

    十.白发 白发者。少年而有白发也。主前业耗散。初年冷退而不旺。白手成家。拘节守信而受累。妻宫继配。子女先后成立。亦有寿根也。

    十一.浓发 浓发者。浓重丛生而多也。主刚燥迟钝。劳碌自立。初年父母见弱。中年六亲多累。忧愁度日。女格发浓。主淫贱。次则刑夫。或生离再嫁也。

    十二.落发 落发者。脑顶之发秃落。两侧上曲削也。主劳心过度。贪心尤重。又见小也。男女均主寿。男刑妻而女刑夫。子女亦弱少也。

    十三.碎断 碎断者。其发不润。而容易断节也。此主先天不足。老年受胎所生。或根基移动所生。幼小经危险病厄。于九岁之前也。一主有血液病疾于中年。一主见冷退消耗于中年。均不寿也。

    十四.低下 低下者。发际曲低下岔也。主天姿迟钝。性直诚朴。初年妨父母。三岔者幼小刑父。五岔者刑父尤早。孤苦自立。亦有仓库好而受祖业。多从庶出。或承祧。为数略少。亦主脑明上贵。走险发达也。

    十五.杂花 杂花者。黑白斑黄不一也。主诚厚而直。守矩而拘。主寿而劳碌。内顾牵制。外患欺凌。及刑人丁。晚年神经恍憾。记忆昏迷。肝气不舒也。

    十六.发高 发际高广而透天岳也。主早开智化。天性明敏。一主绍前业而进益田宅。一主自创立而宏恢门第。有名禄与寿征居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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