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卷九 弟兄捷法

類別︰子部 作者︰民國•陳公篤 書名︰公篤相法

    公篤曰。弟兄一宮。不能確定數目。先後有刑傷。而不符其正數故也。其大抵分四項。第一為弟兄多。第二為弟兄少。第三為弟兄和睦。第四為弟兄忤逆。此為弟兄之大略耳。其它則不為正法也。茲將四類分注如下。

    一.弟兄宮多者。兩眉清秀修長。三陽豐滿。眉頭不沖。惟金眉之形難分。蓋金眉又稀又。直生而似無。主弟兄多而子女亦多也。又主弟兄賢而貴。有輔助也。

    二.兩眉短促而散。低濁壓目。加以眉頭逢沖。印窄而痕。五官拘束而不開闊。此主弟兄少。而無輔也。雖有亦刑克。而不存在也。如兩耳有紋痕。幼小即刑弟兄姊妹也。

    三.弟兄和睦。凡眉秀神清。皆主弟兄貴而和睦。及得其實力之輔助。加以兩顴斜輔高聳。邊城豐滿有梁。此為弟兄和睦而有助。因之而進田宅。以宏恢門第。互相為用也。

    四.弟兄忤逆。凡眉尾逆生。或旋螺形。皆主弟兄忤逆。加以眉頭紋痕上沖。兩顴紋痕沖破。主弟兄忤逆。而有口舌官訟。反多遺累。又因之破產而憂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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