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卷十三 生机

类别:子部 作者:民国·陈公笃 书名:公笃相法

    公笃曰。相法有益于社会尤多。是为普通常识之术。古人多守秘而不宣。是诚何心欤。余考形格与事实不应验。运限与部位不应验。亦有两相易位。完全相反者。何也。盖有内外轻重虚实藏露之八项。不为无因也。又如两眉修长清秀。细匀有势当然合格。而至眉运驳杂万分。无一丝一缕之机会。其两目呆滞不清。或中岳陷痕尖薄。而目运反为发达。或中岳运名利双收。此为易位之局。凡一官一岳。有特殊情形。皆关系一生。不仅本运为用故也。又如某部特殊。本应大发。然发不足者。则运可延长时间。或发达过量者。则运亦可减短时间。此又一法也。盖形质锐露而煞重。或逢乱世而气薄。均可提前十二年八年五年也。故正厄年中。而反发达。傍厄年中。必见破坏。其形质厚重而深藏。或逢盛世而气厚。均可延后十二年八年五年也。故傍厄年中。反乘时机。正厄年中必经挫折。其和露相兼。厚薄相混。为正受之运。或提前二年。或延后二年。正厄傍厄均为平安。应证厄年中。必见灾祸也。凡用法者。当于上列三项注意。考查已过之事实。而应何厄。则如其现行何运。应忌何厄也。又有第一度应正厄。第二度应傍厄。第三度应证厄。多为古怪奇兀之格局。以百分计之。不过二三分耳。而不有常也。凡形小身大。外浊内清。神倍于形藏气含员。类似粗俗。而反精英。每应于此五项格局之中。持鉴者。更须细心考查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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