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甘,溫,有毒。凡用花蛇,換酒浸,春秋三宿,夏一宿,冬五宿,取出,炭火如此三次,以砂瓶盛埋地中,一宿出火氣,去皮骨取肉用。
郭佩蘭曰:雖有黔上,惟取蘄州,其蛇龍頭虎口,黑質白花,脅有二十四方勝文。腹有念珠向上,諸蛇死目閉,惟去頭尾各三寸,取其中段,不過淨肉四頭尾可去一尺,酒浸一二宿,火炙去盡皮骨,盛砂骨須遠棄之,傷人毒與生者同也。
卷第四•鱗之屬 白花蛇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炮炙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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