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上•嬰孩門 乳兒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吳儀洛 書名︰成方切用

    凡乳母氣血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氣血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不用狐臭癭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發少唇緊,音啞耳聾, 鼻癇病等,方可乳兒。夏天盛熱時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奶,使兒胃有熱毒,秋成赤白痢。浴後可令定息良久乳之,可也。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 ,亦能成疾。千金論曰:凡乳兒不飽,飽則溢而成嘔吐。若乳來多猛,取出捏後再乳。切須乳時合先令捏去宿熱乳,然後如乳母欲臥寐,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母欲睡著時,即奪其乳,恐其不知飽足嘔吐。父母交合之間,兒臥于側,或驚起,不可乳兒。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雲:醉淫喘乳,能殺小兒。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則致吐逆。冬不欲寒,寒則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癲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母方吐下而乳,則致虛積熱而乳,則變黃不能食。新房而乳,則瘦悴交脛不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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