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1.4 总论纳音

类别:经部 作者:万民英(明) 书名:三命通会

    1.4 总论纳音

    尝观《笔谈》论六十甲子纳音,本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纳音与《易》纳甲同法:乾纳甲、坤纳癸,始于乾而终于坤。纳音始于金,金,乾也,终于土,土,坤也。五行之中,惟有金铸而为器,则音响彰,纳音所以先金。

    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子,律吕相生之法也。甲子,金之仲,同位娶乙丑,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壬申,同位娶癸酉,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庚辰,同位娶辛已,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戊子,娶乙丑,生丙申;火之孟丙申,娶丁酉,生甲辰;火之季甲辰,娶乙已,生壬子。木之仲如是左行,至于丁已,中吕之宫。五音一终,复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终于癸亥。

    自子至于已为阳,故自黄钟至于仲吕皆下生;自午至于亥为阴,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夫上下生者,正谓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数之所合,变之所由出也。乾为天,坤为地,乾坤合而为泰;德为父,红为母,德红合而为东;干为君,支为臣,干支合而纳音生。是故甲乙为君,子丑为臣,子丑甲乙合而为金。盖五行之在天下,各有气性,有材位,或相济或相克,若成器未成器,旺中受绝,绝中受气,惟相配而取之为不同耳。此金之数之所以难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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