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 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生謂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為厄。
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
《壺中子》雲︰“六厄為剝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
卷三 3.18 論六厄類別︰經部
作者︰萬民英(明) 書名︰三命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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