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之一•初生門 證治通論 乳兒法

類別︰子部 作者︰明•王肯堂 書名︰幼科證治準繩

    凡乳母血氣,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血氣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不用狐臭、癭、氣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發少,緊唇耳聾,音啞 鼻,癇病等,方可乳兒。夏中盛熱時,乳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你,能使兒成胃毒,秋成赤白痢,浴後可令定息,良久,熱燥乳之,故無患也。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亦能成驚風也。《千金》論曰:凡乳兒不可過飽,飽則溢而成嘔吐,若乳來多猛,取出、後再乳,切須乳時,合先令捏去宿熱乳,然後乳之,如乳母欲臥寐,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母欲睡著時,即奪其乳,恐其不知飽足,亦成嘔吐,父母交合之間,兒臥于側,或驚起,不可乳兒,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巢氏雲:小兒啼未定,氣息不調,母不可以乳飲,蓋恐乳不得下,停滯胸膈,則為嘔吐也。《顱囟經》曰:夏不去熱乳,令兒嘔吐,冬不去寒乳,令兒泄瀉復痢,尤不可不謹。夜間乳兒,母起身坐,抱兒喂之。每清早欲飲乳,皆須捏去宿乳。乳汁勿投于地,蟲蟻食之,令乳無汁,可沃東壁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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