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過經不解
類別︰子部 作者︰清•吳亦鼎 書名︰
神灸經綸
傷寒證以七日為一候仲景雲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即內經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之旨也喻昌雲過經不解者由七八日以後至十三日已後病過一候二候猶不痊解也然邪在身中日久勢必結聚于三陽太陽為多少陽次之陽明又次之及至三陰則生死反掌不若此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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