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腸胃第三十一

類別︰子部 作者︰清•張志聰 書名︰黃帝內經靈樞集注

    黃帝問于伯高曰。余願聞六腑傳谷者。腸胃之小大長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請盡言之。

    谷所從出入淺深遠近長短之度。唇至齒長九分。口廣二寸半。齒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兩。長七寸。廣二寸半。咽門重十兩。廣二寸半。至胃長一尺六寸。胃紆曲屈伸之。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腸後附脊左。環回周疊。積其注于回腸者。外附于臍上。回運環十六曲。大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長三丈三尺。回腸當臍左環回周葉。積而下回運環反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廣腸傳脊。以受回腸。左環葉脊上下闢大八寸。

    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腸胃所入至所出。長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環反三十二曲也。

    此言有生之後。總藉水谷之所生養。故專論其腸胃。胃主受納水谷。腸主傳導變化。其精液血氣。由此而生焉。越人曰。唇為飛門。齒為戶門。會厭為吸門。胃為賁門。太倉下口為幽門。大小腸會為闌門。下極為魄門。蓋唇齒乃始受水谷之門。故先論唇齒之廣長。舌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舌和而後能知五味。會厭者。

    喉之上套。所以分別咽喉。咽乃胃之門。主受納水谷。喉乃肺之竅。以司呼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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