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陰陽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類別︰子部 作者︰清•張志聰 書名︰黃帝內經靈樞集注

    黃帝曰。余聞陰陽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間。六合之內。不離于五。人亦應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陰陽之人不與焉。其態又不合于眾者五。余已知之矣。願聞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此先師之秘也。雖伯高猶不能明之也。黃帝避席遵循而卻曰。余聞之。

    得其人弗教。是謂重失。得而泄之。天將厭之。余願得而明之。金匱藏之。不敢揚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行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請言之。

    仇汝霖曰。天地之間。不審于五者。天有五色五氣。五時五音。地有五方五行。五運五味也。五營運論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在髒為肝。在體為筋。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

    苦生心。在髒為心。在體為脈。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在髒為脾。在體為肉。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在髒為肺。在體為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在髒為腎。在體為骨。風寒熱濕燥。天之五氣也。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在天成氣。在地成形。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人之形體。秉在地五行之所生。然本于天之五氣。

    是以形合五行。而氣合五色五音也。五陰而合五陽者。在地之陰而合天之陽也。五五二十五者。合天之數也。陰陽之人不與者。通天論之所謂少陰太陰。少陽太陽之人也。其態又不合于眾者。不合五行全備之人也。夫三陰三陽者。天之陰陽也。五人之形者。地之所成也。是以此章論形合五行。而上應天之五氣。下章論陰陽之人。應天氣之所生。故篇名通天論。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蒼帝。其為人蒼色。小頭長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勞心少力多憂。勞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陰佗佗然。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然。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上推推然。

    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栝栝然。(能葉耐義同音大)馬仲化曰。木主東方。其音角。其色蒼。故木形之人。當比之上角。似于上天之蒼帝。色蒼者。木之色蒼也。頭小者。木之巔小也。面長者。木之體長也。肩背大者。木之枝葉繁生。其近肩之所闊大也。

    身直者。木之體直也。小手足者。木之枝細。而根之分生者小也。此自其體而言耳。好有材者。木隨用而可成材也。力少者。木易動搖也。內多憂而外勞于事者。木不能靜也。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長也。不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凋落也。故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厥陰風木主氣。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比、量也。和也。夫五音主五運之化氣。三陽應六氣之司天。五音之合于三陽者。應歲運之干支相合也。足厥陰與足少陽皆合。以一陰而合左右太少之四陽者。應地居天之中。而天運于上下左右也。大謂之。即太角也。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少陽之上遺遺推推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少陽之上。血氣盛。則通髯美長也。遺遺。謙下之態。如枝葉之下垂也。推推。上進之態。如枝葉之上達也。半謂之判。即少角也。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陽。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陽。少陽之下隨隨栝栝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也。隨隨。從順之態。如木體之委曲也。栝栝。正直之態。

    如木體之梃直也。仇汝霖曰。左右手足。即陰陽系日月論之手合十干足合十二支也。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為人赤色。廣KT銳面。小頭。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搖。肩背肉滿。有氣。輕財少信。多慮。見事明。好顏。急心。不壽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陰核核然。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下然。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上鮫鮫然。質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陽。

    太陽之下支支頤頤然。

    火主南方。其音征。其色赤。故火形之人。似于上天之赤帝。色赤者。火之色赤也。KT、脊肉也。廣KT者。火之中勢熾而大也。面銳頭小者。火之炎上者。銳且小也。好肩背髀腹者。火之自下而上。光明美好也。手足小者。火之旁及者。其勢小也。行安地者。火從地而起也。疾心者。火勢猛也。

    行搖者。火之動象也。肩背肉滿者。即KT廣也。有氣者。火有氣勢也。此自其體而言耳。輕財者。火性易發而不聚也。少信者。火性不常也。多慮而見事明者。火性通明而旁燭也。好顏者。火色光明也。急心者。火性急也。不壽暴死者。火性不久也。此自其性而言耳。耐春夏者。木火相生之時。不耐秋冬者。火畏涼寒也。故秋冬感而病生焉。手少陰君火主氣。核核。真實之義。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手少陰與手太陽相合。質者。火之形質也。質征。即太征。質判。即少征也。質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陽。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鮫鮫然者。下文之所謂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也。肌肌然者。肉之充滿也。鮫鮫然者。性之踴躍也。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陽。質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陽。太陽之下支支然者。下文之所謂手太陽之下。

    血氣盛則掌肉充滿也……喜悅之態。支支頤頤。上下之相應也。

    土形之人。比于上宮。似于上古黃帝。其為人黃色。圓面大頭。美肩背。大腹。美股脛。小手足。

    多肉。上下相稱。行安地。舉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權勢。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陰敦敦然。太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然。加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然。少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上樞樞然。左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兀兀然。

    中央主土。其音宮。其色黃。故土形之人。比于上宮。似于上古之黃帝。曰上古者。以別于本帝也。

    色黃者。土之色黃也。面圓者。土之體圓也。頭大者。土之高阜也。肩背美者。土之體濃也。腹大者。

    土之闊充也。股脛美者。充于四體也。小手足者。土溉四旁。至四末而土氣漸微也。多肉者。土主肉也。

    上下相稱者。土豐滿也。行安重者。土體安重也。舉足浮者。土揚之則浮也。此自其體而言耳。安心者。

    土性靜也。好利人者。土人生物為德也。不喜權勢善附人者。土能藏垢納污。不棄賤趨貴也。耐秋冬者。

    土得令也。不耐春夏者。受木克而土燥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足太陰濕土主氣。敦敦然者。有敦濃之道也。足太陰與足陽明相合。

    太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少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上婉婉樞樞然者。下文之所謂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也。婉婉。和順之態。土之德也。樞樞。如樞轉之持重。土之體也。加宮。土之加濃。比上宮也。加宮之人。比于左足陽明。左宮之人。比于右足陽明。陽明之下。坎坎兀兀然者。

    下文之所謂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也。坎坎然者。行地之或安或浮。如山路之不平也。

    兀兀。不動貌。如平陸之安夷也。仇汝霖曰。東南為左。西北為右。天缺西北。地陷東南。加宮者。

    右宮也。蓋西北之地高濃而多山岳。故曰加宮。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為人方面白色。小頭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發腫外。骨輕。身清廉。急心靜悍。善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陰敦敦然。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然。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上監監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下嚴嚴然。

    西方主金。其音商。其色白。故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上天之白帝。面方者。金之體方也。色白者。金之色白也。頭腹肩背俱小者。金質收斂而不浮大也。小手足。如骨發踵外骨輕者。金體堅剛而骨勝也。身清廉者。金之體冷。而廉潔不受污也。此自其體而言耳。急心靜悍者。金質靜而性銳利也。

    善為吏者。有斧斷之才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時。不能春夏者。受木火之制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此自其性而言耳。手太陰燥金主氣。敦敦然者。如金體之敦重也。手太陰與手陽明相合。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上廉廉監監然者。下文之所謂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也。廉廉。如金之潔而不污。監監。如金之鑒而明察也。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陽明。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陽明。陽明之下。脫脫嚴嚴然者。

    下文之所謂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手魚肉以溫也。脫脫。如金之堅白。涅而不淄。嚴嚴。如金之整肅也。仇汝霖曰。五行五音。上應五星。故曰似于蒼帝者。上應歲星也。似于白帝者。

    上應太白也。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為人黑色。面不平。大頭廉頤。小肩大腹。動手足。發行搖身。下尻長。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陰汗汗然。

    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然。少羽之上。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然。眾之為人。

    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下潔潔然。桎之為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上安安然。

    北方主水。其音羽。其色黑。故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上天之黑帝。色黑者。水之色黑也。面不平者。水面有波也。頭大者。水面平闊也。頤乃腎之部。廉頤者。如水之清濂也。小肩大腹者。水體之在下也。動手足者。水流于四旁也。發身搖者。水動而不靜也。下尻長者。足太陽之部。如水之長也。

    背主督脈。背延延然。太陽之水。上通于天也。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人不敬畏而善欺人也。戮死者。多因戮力勞傷而死。蓋水質柔弱。而不宜過勞也。秋冬者。金水相生之時。春時木泄水氣。夏時火水涸也。故春夏感而病生焉。足少陰寒水主氣。污污然者。卑下之態。如川澤之納污也。

    足少陰與足太陽相合。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陽。桎之為人。比于左足太陽。太陽之上。頰頰安安然者。

    下文之所謂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也。頰、俠輔也。頰頰然者。謂太陽在上。如有俠輔而尊貴也。安安然者。安然而不動也。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陽。

    眾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陽。太陽之下。紆紆潔潔然者。下文之所謂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也。

    紆紆。紆洄之態。如水之洄旋也。潔潔。如水之清潔也。曰眾之為人者。謂居海濱平陸之大眾。如水之在下。而形體清潔也。桎之為人者。謂居崗陵山谷之民眾。如山之在上。安然而不動也。蓋水性動而不靜。

    故水形之人。動手足。發行搖身。如居于高陵山谷之中。受加宮之所勝制。則手足如桎梏。而安然不動矣。蓋言五形之人。有居海濱傍水者。有居山陵高阜者。有居平原污下者。五方雜處之不同也。又如角之人。居于東方。質征之人。生于南土。則木火之性。更偏甚矣。如少商之人。居于南土。少羽之人。

    處于加宮之山陵高阜。又各有所調制矣。蓋人之五形。本于五方五行之所生。故各因其所居之處。而又有生制之甚衰。故以此義申明于五形之末雲。馬仲化曰。桎者。受桎梏之人。意水形之人為戮死耶。仇汝霖曰。按疏屬之山有神焉。名曰二負。桎其手足。抑以山居之人。以比山之神歟。倪仲宣曰。不曰左羽右羽。而曰眾之為人。桎之為人。此即以眾桎而為左右也。東南為左而地土卑下。西方為右而土阜山高。

    倪仲玉曰。水形之人。豈應桎梏而戮死耶。經義淵微。聖辭古樸。非覃思精粹。不易疏也。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變者。眾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仇汝霖曰。言此五行之人。二十五變者。乃眾人中之所以相遍欺者也。眾人者。謂平常之人。得五行五音之全者也。倪仲宣曰。相術以五行中。具一形者。乃富貴之人。若五行混雜者。平常之人也。故曰眾人。謂平常之大眾也。故下文曰。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謂木形之人其色蒼。火形之人其色赤。此偏欺之人也。

    黃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岐伯曰。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形色相得者。富貴大樂。黃帝曰。其形色相勝之時。年加可知乎。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歲。十六歲。二十五歲。三十四歲。四十三歲。五十二歲。六十一歲。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則病行。失則憂矣。當此之時。無為奸事。是謂年忌。

    仇汝霖曰。形勝色者。如太角之人其色黃。色勝形者。如太宮之人其色青也。夫形者。五行之體也。色者。五行之氣也。形氣相得。感天地之生成。故主富貴大樂。下上之人者。謂左右太少之上下。

    合手足三陽之人。而三陰之人不與焉。年加者。始于七歲。每加九年。乃形色不相得者之所大忌也。

    夫七歲者。少陽也。加九年。乃十六歲。再加九年。乃二十五歲。蓋以手足三陽之人。始于七歲之少陽。

    再加窮九之老陽。陽亢極而有悔矣。凡此相加之年。皆為斯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其分也。如感之則病行。有所疏失。失則憂矣。倪仲宣曰。五形合手足之三陰。故雖逢陽九。不以為忌。若變而為太少左右者。此手足之三陽。故為大忌也。

    黃帝曰。夫子之言。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奈何。岐伯曰。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

    血少氣多。則髯短。故氣少血多則髯少。血氣皆少則無髯。兩吻多畫。足陽明之下。血氣盛。則下毛美長至胸。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行則善高舉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氣多。則肉而善瘃。

    血氣皆少。則無毛。有則稀枯瘁。善痿厥足痹。(瘃音祝寒瘡也吻音刎)以下八節。申明形者。乃皮脈肉筋骨。然藉皮肉經脈之血氣。以生養此形。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夫生長須毛者。乃充膚熱肉。淡滲皮毛之血氣。然手足三陽之氣血。各因本經之經脈所循之處。

    而各分皮部。故帝問脈之上下。血氣之候。以知形氣。蓋以各經脈絡所循之上下候之。以知形中之氣血也。形者。謂皮肉筋骨也。足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環唇下。交承漿。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髯美而長。血少氣多則髯短。氣少血多則髯少。氣血皆少則無髯。蓋血盛則淡滲皮膚而生毫毛。氣者。所以燻膚充身澤毛者也。是以在上之須眉。在下之毫毛。皆藉皮膚之氣血以生長。故氣少則髯少。血少則髯短。血氣皆少則無髯矣。血氣少而不能充皮膚。肥腠理。故兩吻多畫。蓋肌肉不得充滿而多瘦紋也。

    足陽明之脈。其下行者。循膺胸。下臍腹。從膝臏而至足跗。故在下皮膚之血氣盛。則下毛美而長至胸。

    血多氣少。則下毛美短至臍。血氣皆少則無毛。雖有亦稀而枯瘁也。足趾少肉。足善寒者。氣之所以燻膚充身澤毛者也。瘃者。手足寒冷之凍瘡。血少則肉而善瘃者。血之所以溫膚熱肉者也。痿厥足痹者。血氣少而不能營養筋骨也。此言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然皮肉筋骨之間。又藉血氣之所資益。

    而有上下盛衰之不同也。

    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血少氣多則少須。血氣皆少則無須。感于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氣少。則脛毛美短。

    外踝皮堅而濃。血少氣多。則毛少。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無毛。外踝瘦無肉。

    足少陽之經脈。其上行者。循于耳之前後。加頰車。下頸項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通髯美長。血多氣少。則通髯美短。蓋須發乃血之余。是以血多氣少。雖短而亦美也。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為痹。爪者筋之余。血氣皆少。不能營養筋骨。以致寒濕之邪。留痹而為骨痛爪枯也。其經脈之下行者。循膝外廉。下輔骨之前。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是以在下皮膚分肉之血氣盛。則脛毛美長。外踝肥。血多則皮堅而濃。血少則皮薄而軟。蓋血之所以淡滲于皮膚者也。

    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氣少則惡眉。面多少理。血少氣多。則面多肉。血氣和則美色。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踵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少理當作小理)足太陽之脈。起于目內。循兩眉而上額交巔。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眉美而眉有毫毛也。夫充膚熱肉。生須毛之血氣。乃後天水谷之所生。在上之髭須。在下之長毛。皆生于有生之後。眉乃先天所生。故美眉者。眉得血氣之潤澤而美也。毫毛者。眉中之長毛。因血氣盛而生長。亦後天之所生也。

    惡眉者。無華彩而枯瘁也。面多小理者。多細小之紋理。蓋氣少而不能充潤皮膚也。血少氣多則面多肉。

    氣之所以肥腠理也。經雲。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平脈篇曰。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血氣和者。謂經脈皮膚之血氣和調。則顏色鮮美也。蓋五髒六腑之俞。皆出于太陽之經。太陽為諸陽主脈也。

    轉筋踵下痛者。血氣少而不能營養筋骨也。

    手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髭美。血少氣多則髭惡。血氣皆少則無髭。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腋下毛美。

    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手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交人中。上挾鼻孔。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髭美。惡者。稀而枯瘁也。

    其經脈之下行者。循臂上入兩筋之間。出合谷。故血氣盛。則腋下毛美。而手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手瘦以寒也。仇汝霖曰。手陽明之脈。出合谷兩骨之間。手魚肉。乃手太陰之部分。陽明之血氣盛。而手魚肉以溫者。髒腑之血氣。互相交通者也。

    手少陽之上。血氣盛則眉美以長。耳色美。血氣皆少則耳焦惡色。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手少陽之脈。其上行者。出走耳前。交頰上至目銳。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眉美以長。長者。即生毫毛之意也。其下行者。從肩肘臂而上出于手腕。故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蓋手少陽之血氣。

    循手表腕。盛則皮緩肉淖。故善于卷握也。多脈者。皮肉瘦而脈絡多外見也。仇汝霖曰。陽氣者。

    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者也。是以氣少。則皮肉瘦而多脈。

    手太陽之上。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惡色。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手太陽之脈。其上行者。循于顴頰耳鼻目之間。是以皮膚之血氣盛。則有多須。面多肉以平。血氣皆少。則面瘦色惡。太陽為諸陽主氣也。其下行者。循肩肘臂而下出于手腕。是以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也。以上論手足三陽之血氣。各循本經之部分。充膚熱肉。淡滲皮毛。肥腠理。濡筋骨。以養二十五變之形。如血氣皆少。則又不能佗佗遺遺之自然矣。

    黃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約乎。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惡眉者氣血少。其肥而澤者。血氣有余。血而不澤者。氣有余。血不足。瘦而無澤者。氣血俱不足。審察其形氣有余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

    此言足太陽之主脈也。二十五人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以五形之人論之。則當手少陰主脈。今變為二十有五。合于手足之三陽。故以足太陽主脈。蓋十二經脈之俞。皆會于足太陽之經也。故美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多也。惡眉者。足太陽之脈氣血少也。其肌肉肥而顏色潤澤者。手足三陽之脈。血氣皆有余也。蓋足太陽為諸陽主脈。太陽之脈。氣血盛而美眉。則諸陽之脈。血氣皆有余。而肌肉肥澤矣。故當再審察其皮膚。分肉之氣血有余不足而調之。可以知逆順矣。逆順者。皮膚經脈之血氣。交相逆順而行者也。知逆順之有余不足。則知所以調之矣。仇汝霖曰。脈字其字宜玩。蓋用脈字。以知足太陽之脈之氣血多少。加其字。以分別肥而澤者。乃諸陽之脈之血氣有余也。倪仲宣曰。按口問篇論足太陽之精氣。行于脈外以濡空竅。十二奇邪之走空竅。獨取足太陽之外踝。此章論太陽為諸陽主脈。而諸陽脈之血氣有余不足。皆以足太陽為準繩。蓋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在天為陽。在地為水。在人即為精氣。是以足太陽為諸陽主氣。而又為諸陽主精血也。

    黃帝曰。刺其諸陰陽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調陰陽。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于身皆有痛痹。甚則不行。故凝澀。凝澀者。致氣以溫之。血和乃止。其結絡者。脈結血不行。決之乃行。

    故曰氣有余于上者。導而下之。氣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經隧。乃能持之。寒與熱爭者。導而行之。其宛陳血不結者。則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約畢也。

    此言手足三陰三陽。皮膚分肉間之氣血。皆從髒腑之經隧。而外出于形身者也。蓋二十五變之形者。皮脈肉筋骨也。是以上節論脈之血氣。此節論皮肉筋骨之氣血焉。諸陰陽者。足之少陰太陰厥陰。手之少陰太陰。以應五音五行之人也。手之太陽陽明。足之少陽太陽陽明。以應左右太少二十五變之人也。諸陰陽之血氣。所以充膚熱肉。滲澤皮毛。肥腠理。濡筋骨者。皆從本髒本腑之經隧。而出于孫絡皮膚。各並本經之脈絡以分界畔。此非經脈之血氣。故當按其寸口人迎。以知陰陽之有余不足而調之。切循其經絡之凝澀。結而不通者。此于形身中。皆有邪痹于皮肉筋骨之間。甚則留而不行。

    以致經絡之血氣。有所凝澀。蓋充膚熱肉之氣血。從內之經隧。而外出于孫絡皮膚。此因邪閉于絡脈之外。氣血不得外行。以致凝澀于經絡之中。故當致諸陽之氣以溫之。則寒痹解而血得以和于外矣。其結絡者。血氣留結于脈內。以致脈結而血不行。又當決之使行。蓋邪閉于皮腠。而致經絡之凝澀者。當理其氣。血結于脈絡者。當決其血也。故曰氣有余于上者。導而下之。不足于上者。推而上之。蓋氣血之出于皮膚。而又有上下有余不足之分者。因絡脈所出于上下。有疏通阻滯之不同也。其有稽留于經絡中而不至者。因而迎之。此必明于經隧。乃能持之。經隧者。五髒六腑之大絡也。胃海所出之氣血。而布散于天下者。從髒腑之大絡。而出于孫絡皮膚。大絡雖與經脈繆處。然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于四末。蓋並經而外出于皮部。各隨本經之脈以分界限。是以足陽明之上血氣盛。則髯美長。足太陽之上血氣盛。則美眉也。寒與熱爭者。陰陽之血氣混亂也。故當導而行之。使各歸于本部。蓋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行于皮膚分肉之間。如不分界畔。則混亂交爭矣。宛陳者。陳之物。宛積于腸胃之內。以致血氣不至。此不因于血結于脈絡而不通。故當則而予之。蓋用逐陳之法則。而予奪之也。此手足三陰三陽之血氣。本于胃腑之所生。從經隧而外出。故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則血氣之所在。左右上下。刺之約法畢矣。如知少宮太宮之人。則知比于足之陽明。而足陽明之脈。其上行者。挾口環唇。則知經隧之絡脈。亦絡于唇口。而皮膚之氣血。亦分部于唇口也。

    仇汝霖曰。此以皆為痛痹之皆字。照應氣有余于上。或不足于上。蓋十二經隧之絡脈孫絡。與十二髒之經脈絡脈。並行于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為痛痹。則十二經隧之絡脈。皆為之不通。如只痹于足陽明之上。則陽明之上氣不足。而下氣有余矣。若只痹于足陽明之下。則陽明之下氣不足。而上氣有余矣。痹在陽明之部分。則知陽明之氣血。結而不通。又不涉于諸陰陽之絡矣。此蓋假痛痹以申明皮膚分肉之氣血。各並本經而出。各從本經經脈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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