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姜(辛熱去皮三兩)黃連(三兩去須苦寒)黃芩(三兩苦寒)人參(三兩甘溫)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辛以散之。甘以緩之。干姜人參之甘辛。以補正氣。苦以泄之。黃連黃芩之苦。以通寒格。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下利陰寒之疾。反大熱者逆。有微熱而渴。里氣方溫也。經曰。諸弱發熱。脈弱者。
陽氣得復也。令必自愈。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下利陰病也。脈數。陽脈也。陰病見陽脈者生。微熱汗出。陽氣得通也。利必自愈。
諸緊為寒。設復脈緊。陰氣猶勝。故雲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下利。手足厥逆無脈者。陰氣獨勝。陽氣大虛也。灸之陽氣復。手足溫而脈還。為欲愈。若手足不溫。脈不還者。陽已絕也。反微喘者。陽氣脫也。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少陰腎水。趺陽脾土。下利為腎邪干脾。水不勝土。則為微邪。故為順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下利者。脈當沉而遲。反浮數者。里有熱也。澀為無血。尺中自澀者。腸胃血散也。
隨利下。必便膿血。清與圊通。脈經曰。清者廁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者。脾胃虛也。胃為津液之主。發汗亡津液。則胃氣愈虛。必脹滿。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沉為在里。弦為拘急。里氣不足。是主下重。大則病進。此利未止。脈微弱數者。邪氣微而陽氣復。為欲自止。雖發熱。止由陽勝。非大逆也。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下利清谷。脈沉而遲。里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熱。表未解也。病患微厥。針經曰。下虛則厥。表邪欲解。臨汗之時。以里先虛。必郁冒。然後汗出而解也。
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
經曰。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脅熱便膿血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者。無陽也。時。周時也。周時厥愈脈出。為陽氣復。則生。
若手足不溫。脈不還者。為陽氣絕則死。
傷寒下利。日十余行。脈反實者死。
下利者。里虛也。脈當微弱。反實者。病勝髒也。故死。難經曰。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
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下利清谷。為里寒。身熱不解。為外熱。汗出。陽氣通行于外。則未當厥。其汗出而厥者。陽氣太虛也。與通脈四逆湯。以固陽氣。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利則津液少。熱則傷氣。氣虛下利。致後重也。與白頭翁湯。散熱濃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