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表里寒熱 第一節•表寒證

類別︰子部 作者︰清•俞根 書名︰重訂通俗傷寒論

    凡頭痛身熱。惡寒怕風。項強腰痛。骨節煩疼者。皆表寒證。皆宜汗解。《內經》所謂體若燔炭。汗出而散者是也。但要辨無汗者。寒甚于風。為正傷寒。必須使周身大汗淋灕而解。甦羌達表湯為主。隨證加減。自汗者風重于寒。為冷傷風。必兼鼻寒聲重。咳嗽噴嚏。但須微汗而解。甦羌達表湯去羌活、生姜。加荊芥、前胡、桔梗為主。若發熱惡寒如瘧狀。一日二三發。其人不嘔。仍是太陽表證。甦羌達表湯主之。惟寒已而熱。熱已而汗者。則為少陽之寒熱往來。癥多目眩耳聾。口苦善嘔。膈滿脅痛。必須上焦得通。津液得下。

    胃氣因和。津津汗出而解。謂之和解。輕者柴胡枳桔湯。重者柴胡陷胸湯選用。若發寒時身痛無汗。發熱時口渴惡熱。太陽表證未罷。陽明里證已急。則為少陽寒熱之重證。柴芩雙解湯主之。如身熱微惡寒無汗而微喘。頭額目痛。肌肉煩疼。此風寒由皮毛襲于陽明肌肉也。仍宜發汗。甦羌達表湯去羌活、加蔥豉主之。總之有一分惡寒。即有一分表證。雖有大汗微汗之不同。而同歸汗解。太陽發表。少陽和解。陽明解肌。其理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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