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傷寒本證 第三節•兩感傷寒

類別︰子部 作者︰清•俞根 書名︰重訂通俗傷寒論

    (內經與傷寒序例皆謂之兩感于寒)【因】身受陰寒之氣。口食生冷之物。表里俱傷者為兩感。其病多發于夏令夜間。

    因人多貪涼。喜食冰水瓜果故耳。

    【證】頭疼體痛。身重惡寒。目瞑嗜臥。少氣懶言。手足微冷。雖身熱亦不渴。下利清谷。甚則兩腳筋吊。舌苔白而嫩滑。甚或灰而淡白。或灰黑膩苔。舌質嫩滑濕潤。

    【脈】沉而遲。甚則沉微。沉為邪陷。遲為寒凝。微則陽氣欲絕。此朱丹溪所謂表里皆寒。難分經絡。無熱可散。溫補自解。不急治。去生甚遠是也。

    【治】素問謂兩感于寒者必死。不治。仲景謂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朱南陽謂宜先救里。以四逆湯。後救表。以桂枝湯。然就余所驗。稟有虛實。感有淺深。虛而感之深者必死。實而感之淺者可治。法當先溫其里。附子理中湯加公丁香(二十支)煨肉果(錢半)。俟里溫陽回。則下利止而手足轉溫。若猶頭身俱痛。惡寒筋急者。則以桂枝加附子湯。溫通陽氣以解表。表解而胃口不開者。則以香砂二陳湯。溫運中陽以健胃。其病自愈。

    【秀按】兩感傷寒。夏月最多。後賢皆名曰中寒。世俗又謂之吊腳痧。多死于挑痧及香散痧藥。目擊心傷。俞君參用丹溪南陽兩家治法。確是對癥良方。然則兩感證亦有可治之道。不可遽必其死也。

    【廉勘】兩感傷寒一癥。俞氏求原固確。惟救里救表。其間先後緩急。當消息之。

    如下利不止。肢冷筋吊者。則先救里。若下利尚微。足筋不吊。而頭身劇痛。發熱惡寒者。宜先解表。隨證權變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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