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傷寒復證 第四節•傷寒感復

類別︰子部 作者︰清•俞根 書名︰重訂通俗傷寒論

    【因】瘥後伏熱未盡。復感新邪。其病復作。

    【證】頭痛發熱。惡風或惡寒。舌燥口渴。或兼咳嗽。

    【脈】兼風者脈浮緩。兼濕者濡數。兼寒脈緊或浮數。

    【治】感寒身熱惡寒者。蔥豉葛根湯。(鮮蔥白二枚、淡豆豉三錢、生葛根錢半。)加薄荷、連翹殼。寒重骨疼者。加羌活、甦葉。偏于熱重者。加花粉、知母。咳嗽者。加光杏仁、前胡、桔梗。兼風熱重者。銀翹散。桑菊飲。桑杏湯。隨癥酌用。邪郁于內。見煩躁者。荷杏石甘湯。

    (甦薄荷一錢、光杏仁三錢、石膏四錢、知母三錢、生甘六分、細辛三分。鮮竹葉三十片。)或蔥豉白虎湯。(鮮蔥白三枚、豆豉三錢、生石膏四錢、知母三錢、細辛三分、生甘五分、粳米三錢、荷葉包。)營分有伏熱者。七味蔥白湯(淡豆豉三錢、生葛根錢半、鮮生地三錢、麥冬錢半、蔥白三枚、生姜二片、百勞水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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