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辨可吐病脈證並治第十九

類別︰子部 作者︰明•方有執 書名︰傷寒論條辨

    大法。春宜吐。

    春氣上行。萬物伏藏者。皆冒土而上出。故病之發于春者。大率宜宣而吐以出之。法天道也。

    凡用吐湯。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此與第十六篇第三條。汗吐不同而意同。並上條亦皆叔和語。然中之為言。注的也。知注的之為中。則知中病之節度矣。

    宿食在上脕者。當吐之。

    上脕。謂胃腑之口也。

    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第九篇第六條。言脈乍緊。邪氣在胸中。此言乍結。客氣在胸中。緊者結之漸。結者緊之劇。

    客氣即邪氣。彼則互相發而兩見輕重之意。

    病。胸上諸實。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脈反遲。

    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則利止。

    諸實。總上文宿食邪氣客氣而概言之。


如果你對傷寒論條辨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傷寒論條辨》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