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辨可吐第十九

類別︰子部 作者︰金•成無己 書名︰注解傷寒論

    大法,春宜吐。

    春時陽氣在上,邪氣亦在上,故宜吐。

    凡用吐湯,中病即(趙本作“便”)止,不必盡劑也。

    要在適當,不欲過也。

    按:趙本此處有:“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為有寒,當吐之。”注:“一雲:此以內有久痰,宜吐之。”一條。

    病胸上諸實,(趙本注:“一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胸上諸實,或痰實,或熱郁,或寒結胸中,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反有涎唾者,邪在下,按之氣下而無涎唾,此按之反有涎唾者,知邪在胸中。經曰:下利脈遲而滑者,內實也。今下利日十余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是上實也,故可吐之。《玉函》曰:上盛不已,吐而奪之。

    按:趙本此處有:“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者,宜吐之。”一條。

    宿食,在上脕(趙本作“管”)者,當吐之。

    宿食在中下脕者,則宜下;宿食在上脕,則當吐。《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病患手足厥冷,(趙本作“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此與第六卷厥陰門瓜蒂散證同。彼雲,脈乍緊,此雲脈乍結,惟此有異。緊為內實,乍緊則實未深,是邪在胸中;結為結實,乍結則結未深,是邪在胸中。所以證治俱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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