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五行司化篇第二 求四之氣(太陰濕土之分)
類別︰子部 作者︰金•劉完素 書名︰
素問要旨論
前三之氣,少陰君火之分,終在戌上二十分也。起自亥初一刻,起所至申末,十位,計八十刻。亥子丑,各二十分,為一刻,寅卯辰,各二十分,又一刻,巳午未,又一刻,計八十三刻,外少四刻半。酉上取四刻,申上二十分,酉上十分,計三十分,為半刻。交在酉中之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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