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辯陰陽易瘥後勞復病脈證並治法 竹葉石膏湯方

類別︰子部 作者︰清•汪琥 書名︰傷寒論辯證廣注

    竹葉(二把)石膏(一斤)半夏(半升洗)麥門冬(一升去心)人參(三兩)甘草(二兩炙)粳米(半升)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成注雲。辛甘發散而除熱。竹葉石膏甘草之甘辛。以發散余熱。甘緩脾而益氣。麥門冬人參粳米之甘。以補不足。

    辛者散也。氣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氣逆。

    琥按上方。乃和解肺胃虛熱。兼消停飲之劑。成注雲辛甘發散。誤矣。至若胃無大熱。石膏在所當去胃無停飲。半夏又非所宜。臨證制方。不宜執也。

    病患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瘥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煩損谷。則愈。(病患脈已解者。

    謂脈不浮。又不沉實。表里之邪為盡除也。煩熱也。日暮猶微熱者。成注雲。日暮為陽明王時。以病熱新瘥之人。強與谷食。食谷既多。脾胃氣尚虛弱。一時不能消化。故令生煩熱也。然其熱甚微。止須減損其谷而病自愈。愚按此條。乃不須服藥證。故仲景止設一損谷之法。成注雲。當小下之。是與前條食復證無別矣。誤極誤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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