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附昔賢治逆病方論變法 (活人)黑奴丸

類別︰子部 作者︰清•汪琥 書名︰傷寒論辯證廣注

    治時行熱病。六七日未得汗。脈洪大或數。面赤。目瞪。身體大熱。煩躁。狂言欲走。大渴甚。又五六日以上不解。

    熱在胸中。口噤不能言。為壞病。傷寒醫所不治。棄為死人。或人精魂已竭。心下才暖。撥開其口。灌藥下咽即活。兼治陽毒及發斑。

    黃芩(一兩)釜底煤(即百草霜研入一兩)大黃(一兩一分或作二兩)芒硝(一兩)灶突墨(一兩研入)梁上塵(一兩)小麥奴(小麥未成熟時叢中不成麥捻之成黑勃是也無此亦得。龐安時雲。如無即以小麥炒黑。攤地上出火毒用之一兩)麻黃(去節泡一二沸焙干秤三兩)上件。搗羅為極細末。爍蜜為丸。如彈子大。以新汲水三合。研下一丸。渴者。但與冷水。盡足飲之。須臾。當寒寒竟。汗出便瘥。若日移五尺。不汗。根據前法。再服一丸。瘥即止。須微利也。此藥。須是病患大渴倍常。躁盛者。乃可與之。若小渴者。強與之。翻為禍耳。

    琥按上方。即千金麥奴丸也。本止治傷寒五六日以上不解雲雲。為壞病。活人兼治時行熱病及陽毒發斑耳。愚以此方。用以治火逆證。煩躁驚狂。渴欲飲水。譫語。大便秘而內外實熱者最神。蓋火逆是受火之余毒。故以釜底煤灶突墨等藥。以從治之也。

    準繩載是齋方雲。傷寒陰陽二證不明。或投藥錯誤。致患人困重。垂死。七日以後。皆可服。傳者雲。千不失一用。

    好人參(一兩去蘆薄切)水(一大升)于銀石器內。煎至一盞。以新水沉之。令冷。一服而盡。汗不自他出。只在鼻梁尖上。涓涓如水。是其應也。妙甚。

    甦韜光雲。侍郎方丈。嘗以救數十人。王使君宰清流。日車。申屠行父之子婦。產後病。時疫。一十余日。已成壞病。

    偶見問因。勸其服人參一味。遂安。是時未知有此方。偶然暗合耳。

    琥按上是齋方。是治壞病中之誤汗吐下。真氣脫而致虛者。服之自神。

    (琥)又按傷寒汗吐下針灸等法。關系非輕。今醫止知汗下。而吐法與針灸之道。久已不講。然因汗下而致逆者。

    亦不少。諸逆之中。惟火為甚。以傷寒本系熱病。復加以火。其逆可知。所以仲景當日。特設救逆湯以治之。其他諸逆。

    雖有治法。不雲救逆也。至于後賢立論。亦以火逆。諄諄垂訓良有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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