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仲景曰。脈陰陽俱緊者。口中氣出。唇口燥干。鼻中涕出。蜷臥足冷。舌上胎滑。勿妄治也。到六七日以來。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為欲解。或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此為難治。
設使惡寒者。必欲嘔也。腹內痛者。必欲利也。
【目】柯琴曰。設使到七日來。以陰陽俱緊之脈。不發熱反惡寒。是寒甚于表。上焦應之。必欲嘔也。反腹痛。是寒甚于里。中焦受之。必欲利也。
【綱】仲景曰。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
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此申解少陰病有水氣為兼癥。當于溫里之中。寓鎮奠之義。蓋兼水氣。則不特寒邪。亦濕寓焉。如二三日不已。就髒邪言也。至四五日腹痛。必隱隱常痛。乃寒濕凝滯之象。
非時痛時止之熱痛也。且寒濕痛必兼滿。按之少可。而非熱痛不欲近人也。且驗小便不利。濕盛而氣壅也。單為寒。色白且利。兼濕。雖白不利。此寒熱之可據者也。且單寒。則身體骨節痛而不沉重。兼濕。則沉重多而痛少。故先言沉重。後言疼痛。就緩急言也。或自下利。亦濕邪下注。惟小便不利。則大便濕行。種種審諦。知其人有水氣兼寒邪。得中少陰。亦如太陽有水氣。更感風寒。
以水氣為兼病。而治法必當更為推求也。咳嘔皆水氣上逆。亦有小便自利者。則寒濕又兼虛氣不能收攝之故。膀胱與腎表里。水氣浸淫于腑。陰寒固冱于髒。法當溫髒回陽。以治寒邪。燥脾暖土。
以制水氣。故主真武湯。而以附子治寒邪。其余治水氣也。
【綱】仲景曰。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目】魏荔彤曰。腹痛小便不利。乃熱在下焦。燻蒸中焦。使氣化因熱郁不行。大便因熱盛而自利也。利久不止。腸胃間穢濁之物。如膿帶血。盡隨大便而下。熱不消。利不止。危矣。故用本湯以固澀之。
【綱】仲景曰。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里。
【目】龐安常曰。下利。里寒也。身疼。表寒也。先溫里。從本治也。
【綱】仲景曰。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目】魏荔彤曰。此申解少陰熱邪。散見四末。熱極似寒。手足逆冷之癥。不可誤認為寒。逆而妄治也。少陰病。熱邪能彌漫于上下。亦能流行于四肢。可以為熱厥似寒厥以誤人。此少陰病熱極似寒。寒極似熱。大有真假。當詳為考辨。不可就病言病。失毫厘而謬千里也。如四逆。本寒邪也。
或咳或悸。即熱邪上沖。咽痛心煩之變出者也。小便不利。腹中痛。泄利下重。即熱邪下行。熱在膀胱。下血下膿之變出者也。然則此逆非寒逆。直可名之曰熱逆也。夫熱。但厥不逆。茲何以曰熱逆。不知寒固逆而厥。熱逆亦厥。有陰陽不順接之厥在內。有真熱似寒之厥亦在內。不容不嚴辨也。于此等癥。必合脈與癥以為辨。他條沉數二字。原足以定傳經之熱邪。合觀諸條脈沉。復微而緊細。又足以定直中之寒邪。再按他條之癥口中和三字。亦足以知內為真寒。咽中痛三字。亦足以知內為真熱。明乎此。則少陰前篇之大熱似寒。少陰後篇之大寒似熱。俱可洞如觀火矣。此皆最要之處。
生死關頭。溫涼失度。頃刻人亡。豈細故乎。仲師于此用四逆散。名亦四逆也。而湯散之義不同也。
凡厥逆中。自有寒濕雜合。所謂陰陽不順接也。至于諸痛。亦必雜合交結方痛。故藥亦雜合。
然後專寒專熱之品。可開結止痛也。泄利至于下重。即滯下之意。金匱要略主用小柴胡。亦雜合寒熱之治。故四逆散一方。近小柴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