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宣劑下 虎骨

類別︰子部 作者︰清•沈金鰲 書名︰要藥分劑

    味辛。性微熱。無毒。西方之獸屬金。風從虎者。風為木。虎屬金。木受金制也。其性升。陽也。

    【主治】主除邪惡氣。殺鬼疰毒。主驚。治惡瘡鼠。頭骨尤良。(別錄)﹝脛骨﹞治筋骨毒定痛。

    悸。(孟詵)明目去翳。(時珍)【歸經】入腎經兼入肝經。為搜風健骨之品。

    【前論】李曰。用脛骨者。虎之一身筋力。皆出于前之脛骨中。性氣藏焉。故用以入藥。

    當鰲按、時珍之說極是。治病必從其類。不得概執脛骨為良。

    【禁忌】經疏曰。凡血不足以養筋。以筋骨疼痛者。宜少用。

    【炮制】雷公曰。凡使虎骨。捶碎。去髓。涂酥或酒或醋炙黃。凡使虎楮。取真者。以生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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