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辛苦。性微溫。無毒。稟陽氣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氣而結。可升可降。陽也。
【主治】主風水毒腫。去惡氣。(別錄)主心腹痛。霍亂。中惡。邪鬼疰氣。(李)調中膚上熱【歸經】入脾胃腎三經。兼入心肝二經。為下氣補陽之品。(兼宣劑)【前論】仲淳曰。諸木皆浮。沉香獨沉。故能下氣而墜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氣入脾。
故能【禁忌】經疏曰。治冷氣逆氣氣郁結。殊為要藥。然中氣虛。氣不歸元者。忌之。心經有實【炮制】雷公曰。須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見火。時珍曰。
入寒,無毒。稟水氣以生。降也。陽中之陰也。
【主治】主磨涂惡毒風毒。(別錄)刮末。敷金瘡。止血止痛。療淋。(弘景)醋磨。
敷一【歸經】入肝經。為和血之品。(血分要藥)【前論】虞摶曰。白檀辛溫。氣分之藥也。故能理衛氣而調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鰲按、紫檀能散產後惡露未盡。凝結為病。本草未曾載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婦人。
年二日強病勢現寸因謂其家。且停藥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診定局。次早。脈與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雲。
肝部服破故食不得進也。兩尺細數。產後本象。兩寸洪數。宜其發熱無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兩關。病之名曰惡敲打破裂一般。
結所患之癥。
他癥頭痛不爾也身、阿膠珠各安睡。熱亦減結。而語意竟方。後加紫檀服五六劑。且腫痛。竟加之丸藥一料。精以上重劑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