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甘。性微寒。無毒。稟地二之火氣以生。兼得天七之氣以成。降也。陽中陰也。惡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體五髒百病。養精神。安魂魄。益氣。明目。殺精魅邪惡鬼。久服通神明。
(肉。並【歸經】入心經。為安神定魄之品。(兼瀉劑心經血分主藥)【前論】東垣曰。丹砂純陰。納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熱者。非此不能除。海藏曰。
同脾。同南星、川烏等祛風。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發汗。隨佐使而見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煉則有毒。若餌服。常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