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至言若迂有益于國

類別︰子部 作者︰宋•陳傅良 書名︰永嘉八面鋒

    仁人之言,其始若迂闊而不可行,及要其終而究其所成,則夫取利多而終以無弊者,無有能過其說。故夫子之于衛,嘗欲正名,而子路笑之矣;有若之于魯,嘗欲以徹,而魯君非之矣。夫衛之亂,若非正名之所能理;而魯之饑,若非徹之所能救。然而欲無饑與亂,則莫若此二者,何也?其取利也遠,故取之多而民不知;其致力也深,故政不暴而事有漸。

    國家當以匱財為常,勿以乏用為懲;當以養財為急,勿以聚財為意。優游以當之,暇裕以待之,節用以為之先,通濟以為之權,崇本以為之政,謹察州縣以為之紀綱,賑恤災害以為之左右。愚非為是長者之言、不急之說,事理之極至蓋如此也。

    昔劉晏之在唐,號為善理財者,而晏之言曰︰“戶口滋多,賦稅自廣。”觀晏之言,不啻不知為利,正當傾倒坐困耳。然財非天雨鬼輸。不厚其所出,而厚其所取,其末不可繼。此理固無難曉者。晏之言若緩而切,若迂而直,若費而優。不能使人不悠悠于此爾。至于錢流地上,報政無留,然後前日之所謂悠悠者,于此始決然矣。

    梁惠王以利國問孟子,而孟子對以仁義。曹劌以戰問魯莊公,而莊公對以听獄。夫仁義非所以為利,而听獄亦非所以為戰。古之君臣雖若迂闊而不切于事情也,然天下之理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彼以利而責望民,則民散而為利之從,而卒不獲吾之所求矣。孟子之言,非有見于斯乎!獄,死地也。戰,亦死地也。人之在縲紲之中,錙銖之施,視若金石;毛發之惠,視若丘山。使君臨一國者,小大之獄,皆必用情,有哀矜之意,而無喜怒之私,則是昔之居死地者,嘗受其賜,今安得不赴死地以答其賜哉!民既樂為之死,則陷堅卻敵特余事耳。莊公之言,非有見于斯乎!班超不擾事。見後(即“法以治民不貴乎擾”條)。

    衛之亂而孔子正名,秦楚交兵而孟子言義。蓋非正名不能已亂,非言義不能息兵故也。

    天下之患,莫大于逆于所不可為而止。以其可為而為之,庶乎其有成也。逆其不可為而止,則天下無可成之功矣。何者?天下未嘗有百全之利也。舉事而待其百全,則亦無時而可矣。聖人之舉事也,利一而害十,有所不忍為;利十而害一,當有所必為;利害之相當,有所不能為———以其害之相當,雖得其利,而其為害亦足以償矣,不若安于無事之為愈也。

    夫去猛虎之為害者,焚山而不顧野人之菽粟;去蛟之為患者,斷流而不顧漁人之網罟。天下之事,其所利者大,則其所害者小,固有國者之樂為也。趙欲以長安君質齊,太後不可。大臣強諫,太後益怒。左師觸龍以其王趙之福,一說而行之。是王趙之利大,而質齊之辱不足計也。漢高皇捐黃金數萬斤與陳平,以間楚。恣其所為,不問出入,而楚之君臣卒以相疑而至于亡。是亡楚之利大,則黃金之費不足愛也。

    忍棄其所(不可棄)﹝愛﹞者,必有其不可棄者也。刃在頭目,斷指不顧;病在心腹,灼膚不辭。彼豈以為不足愛而棄之哉!是必有其不可棄者而奪其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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