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有常然,而事有適然。固適然之事而疑常然之理,智者不由也。歷數天下之事,出于常然者十之九,出于適然者百之一。以一廢百,奚可哉?四凶之奸,天下之大惡也。舜不以四凶之惡而不舉元凱者,以四凶為適然也。管蔡之罪,天下之大變也。周公不以管蔡之變而不封懿親者,以管蔡為適然也。苟持不必然之事,而奪必然之理,則物物可畏,人人可防。其心焦然無須臾寧矣。君人者固有常體。操至公以格天下,合此者升,戾此者黜,向此者擢,犯此者刑。初未嘗容心于其間。故有譴怒而無猜嫌,有疏斥而無疑貳。上無永廢之人,下無自絕之志。此固君人者之常體也。
昔者嘗怪西漢七國之變而擯斥同姓。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惟得衣食租稅,不為士民所尊,則是以七國之適然而廢親親之常然也。光武以新室之禍而不假宰相相權,以吏事責三公,而以司隸校尉督察之,則是以新室之適然而廢公卿之常然也。唐德宗時,張涉以儒學入侍,薛邕以文雅登朝,繼以贓敗,而帝心始疑,不復倚仗文臣,則是以二儒之適然而廢用儒之常然也。蓋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殺人者,或者以為耕田之可廢。夫殺人之可誅與耕田之不可廢,此二事也。安得以彼而廢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