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德量智識(二) 王冀公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宋朝事實類苑

    王欽若為亳州判官,監會亭倉。天久 【明抄本作『大』。】 雨,倉司以谷濕,不為受納,民自遠方來輸租者,食谷且盡,不能得輸。欽若悉命輸之倉,奏請不拘年次,先支濕谷,不至朽敗。奏至,太宗大喜,手詔答許之,因識其名,滿入見,擢為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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