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礼音律(一) 僖祖庙为始祖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熙宁五年十月,太常礼院言:『奉圣旨,详定僖祖神主祧迁者,切以圣王用礼,固有因循,至于逆顺之大伦,非敢违天而废古。请僖祖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之夹室,依礼不讳。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诏恭依。先是中书言,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后稷以下者,非绝喾以上而遗之,以其自有本绝承之故也。若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齐圣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稷契宜无以异。今毁其庙,而藏其主于夹室,替祖宗之尊,而下祔于子孙,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事存之义。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于经,乃无成宪。因时制礼,寔在圣时。乞以所奏,付之两制详议,而择取其当。』诏答曰:『庙祧之序,盖有典彝,所以上承先王,下法后世。朕嗣守大统,获奉宗祀,而世次迁毁,礼或未安。讨论经常,属我哲辅,于以佐朕不逮,而仰称祖宗追孝之心。朕览之矍然,敢不祗服,宜依所请。』于是元绛等议云:『诗序生民曰:尊祖也,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盖言尊祖,不言尊有功,言文武之功,而不言后稷之功,则知推后稷配天者,以尊祖,而非以尊有功也。』从之。

    熙宁八年五月,礼院言:『今年四月,太庙禘祭,排列神位,已依勑命。尊始祖居东向之位,自顺祖而下,昭穆各各以南北为序。自今如遇禘祫,着为定礼。』诏恭依。


如果你对宋朝事实类苑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宋朝事实类苑》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