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六 官職儀制(二) 前兩府白事宰相掇案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
宋朝事實類苑
熙寧中,曾孝寬以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公事,未幾,以父魯公憂解去。服除,判司農寺。舊例,百官以事至中書,即宰相據案,百官北向而坐。前兩府白事,即宰相去案,敘賓主東西行坐,時謂之掇案。及孝寬之至司農也,吳正憲公當國,不以前兩府之禮待之,每至中書,不為掇案。自後每有建白,止令同判寺太常博士周直孺詣中書,孝寬不至矣,正憲頗疑之。未幾,除直孺為兩浙提刑,以張 判寺, 為翰林學士,班在端明之上,乃本寺官長也。異時白事,皆 詣中書,而孝寬亦竟不至,于是正憲知其果以掇案為嫌,而世亦譏其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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