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典故沿革(二) 禁衛五重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
宋朝事實類苑
禁衛凡五重, 【東齋有『以』字。】 親從官為一重, 【東齋有『寬衣』二字。】 天武官為一重,御龍弓箭直、弩直為一重,御龍骨朵子直為一重,御龍直為一重。凡入禁圍,自一重徒一年至三年止,誤者減二等。傅卞嘗誤入禁圍,定私罪,永叔再為論奏為公罪,得應制舉。 【東齋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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