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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九 诗歌赋咏(六) 因诗起狱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苗振以列卿知明州,熙宁中致仕归郓州,多置田产。又自明州创 【东轩作『市』。】 材为堂,舟载归郓。时王逵亦致仕,作诗嘲振曰:『田从汶上天生出,堂自明州地架来。』此句传至京师,王荆公大怒,即出御史王子韶使两浙廉其事。子韶又言,知杭州祖无择亦有奸利 【东轩作『科』。】 之迹,于是明州、秀州各起狱鞫治,振与无择贬斥。熙宁已后,数以谣言起狱,然自逵诗为始也。 【此条今见东轩笔录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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