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九 佔相醫藥(二) 丹砂
類別︰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書名︰
宋朝事實類苑
予中表兄李善勝,曾與數年輩煉朱砂為丹,經歲余,因沐沙再入鼎,誤遺下一塊,其徒丸服之,遂發懵冒,一夕而斃。朱砂至良藥,初生嬰子可服,因火力所變,遂能殺人。以變化相對言之,既能變而為大毒,豈不能變而為大善?既能變而殺人,則宜有能生人之理,但未得其術耳。以此知神仙羽化之方,不可謂之無,然亦不可不戒也。 【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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