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政事部 留刀获盗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岱 书名:夜航船

    刘崇龟为广州刺史。有少年泊舟江滨,见一妙姬倚闾,殊不避,少年挑之,曰:“黄昏到宅。”是夕,果启扉待之。少年未至,一次入扉,姬不知,即身就之。盗疑见执,遂刺姬死,遗刀而逃。少年后至,践其血,仆地,扪之,见死者,急出。明日,其家随血迹至江岸,岸上人云:“夜有某客船去矣。”捕者追获,具实吐之,观其刀乃屠家物。崇龟下令曰:“某日演武,大飨士,集合境庖丁。”既集,复曰:“已晚。留刀于厨。”阴以杀人刀换下。比明,各来请刀,独一屠不认。因诘之,曰:“此非某刀,乃某人刀耳。”命擒之,则已窜矣。崇龟以合死之囚代少年,侵夜毙于市。窜者知囚已毙,不一二夕归家,遂就擒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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