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政事部 判诛舞文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张岱 书名:夜航船

    柳公绰为节度使,行部至乡县,有奸吏舞文诬其县令贪者。县令以公素持法,必杀贪官。公绰判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犯法法亡。”竟诛舞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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