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雲。天地之陰陽。一人身之血氣。應象者。應乎天地。而配乎陰陽五行也。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雲。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精為萬物。
綱紀
詩大雅。綱紀四方。傳。張之為綱。理之為紀。疏。綱者網之大繩。紀者別理絲數。
變化之父母
月令正義雲。先有舊形。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又天地陰陽營運則為化。春生冬落則為變。又自少而壯。自壯而老。則為變。自有而無。自無而有。為化。書泰誓曰。
天地萬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訓雲。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
治病必求于本
志雲。本者。本于陰陽也。人之髒腑氣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陰陽。而外淫之風寒暑濕。
四時五行。亦總屬陰陽之二氣。致于治病之氣味。用針之左右。診別色脈。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陰陽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簡按此句。諸家並衍王義。而志聰注。最為明備。
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高雲。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
高雲。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為綱。躁而散殊則為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高雲。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簡按王注神農曰。與天元紀大論文同。此二句。諸家殊義。如李氏則舉三說。然新校正說。最為確當。
陽化氣陰成形
高雲。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為氣。陰變而為形。李雲。
陽無形。故化氣。陰有質。故成形。馬雲。陽化萬物之氣。而吾人之氣。由陽化之。陰成萬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陰成之。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李雲。冬寒之極。將生春夏之熱。冬至以後。自復而之干也。夏熱之極。將生秋冬之寒。夏至以後。自而之坤也。馬雲。吾人有寒。寒極則生而為熱。如今傷寒而反為熱證者。此其一端也。
吾人有熱。熱極則生而為寒。如今內熱已極。而反生寒栗者。此其一端也。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馬雲。熱氣主陽。陽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氣生焉。清氣生陽。宜在上。今反在下。
則生飧泄。蓋有降而無升也。簡按聖濟總錄雲。內經曰。清氣在下。則生飧泄。又曰。久風為飧泄。夫脾胃。
土也。其氣沖和。以化為事。今清濁相干。風邪之氣久而干。故沖氣不能化。而食物完出。夕食謂之飧。以食之難化者。尤在于夕食。
故不化泄出也。謂之飧泄。此俗所謂水谷利也。今考說文雲。飧。也。從夕甫聲。是與飧字自異。總錄夕食之說。未見所出。詳義已見于前。
濁氣在上則主脹
馬雲。濁氣主陰。宜在下。今反在上。則生脹。蓋有升而無降也。張雲。脹。
胸膈滿也。簡按聖濟總錄雲。內經曰。濁氣在上。則生脹。夫清陽為天。濁陰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濁氣在上。為陰氣干擾。而清陽之氣。郁而不散。所以塞而脹滿常若飽也。廣韻……昌真切。肉脹起也。
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吳雲。反作。倒置也。逆從。不順也。張雲。作。為也。志雲。此吾人之陰陽反作氣之逆從而為病也。此論陰陽體位。各有上下。馬雲。按自陽化氣以下。即當著人身說者。觀下清氣濁氣之為在下在上生病。口氣緊頂。則陽化氣四句。不得泛說。簡按千金腎髒門雲。陰陽翻作。陽氣內伏。陰氣外升。知是反翻通。
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高雲。地氣上為雲。而曰雲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天氣下為雨。
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簡案性理大全。朱子雲。雨如飯甑有蓋。
其氣蒸郁。而汗下淋灕。則為雨。
清陽出上竅
馬雲。如涕唾氣液之類。
濁陰出下竅
馬雲。如污穢溺之類。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髒
志雲。清陽之氣。通會于腠理。而陰濁之精血。走于五髒。五髒主藏精者也。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志雲。四肢為諸陽之本。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于四肢。而混濁者歸于六腑也。飲食之有形為濁。飲食之精氣為清。簡按以上三段。對言清陽濁陰。而其義各殊。王注不太明。
陽為氣陰為味
張雲。氣無形而升。故為陽。味有質而降。故為陰。此以藥食氣味言也。
味歸形形歸氣
張雲。歸。根據投也。(出詩曹風毛傳。)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歸于形。形之存亡。由氣之聚散。故形歸于氣。志雲。陰為味。陰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養此形。故味歸形。陽化氣。諸陽之氣。通會于皮膚肌腠之間。以生此形。故形歸氣。
氣歸精精歸化
張雲。氣者。真氣也。所受于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氣而化。故氣歸于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氣。由氣以化神。是水為萬物之原。故精歸于化。簡按家語雲。男子十六。精化小通。(通雅。小通。言人道也。)並為化生之義。
又按上文雲。陽為氣。陰為味。吳雲。臊焦香腥腐為氣。酸苦甘辛咸為味。此固然矣。故形歸氣。氣歸精。精食氣。氣生形。氣傷精之氣字。似與五味對言。而為五氣之氣。然至下文精化為氣。氣傷于味而窮矣。故姑從張氏之義。
精食氣形食味
張雲。食。如子食母乳之義。氣歸精。故精食氣。味歸形。故形食味。馬雲。所謂氣歸精者。以精能食萬物之氣也。精賴氣而生。猶雲食此氣耳。(主物之氣言。)所謂味歸形者。以形能食萬物之味也。形賴味而滋。猶雲食此味耳。
化生精氣生形
馬雲。所謂精歸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為精之母。故精歸于化耳。所謂形歸氣者。
以氣生此形也。氣為形之父。故形歸于氣耳。(指人身之氣言。)簡按以上四句。乃解前文四句之義。故馬氏下所謂字而釋之。
精化為氣
張雲。謂元氣由精而化也。上文既雲氣歸精。是氣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氣。是精生氣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氣互根之妙。以應上文天地雲雨之義也。李雲。氣本歸精。氣為精母也。此雲精化為氣者。精亦能生氣也。如不好色者。氣因以旺也。
氣傷于味
張雲。上文曰味傷形。則未有形傷而氣不傷者。如雲味過于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之類。
是皆味傷氣也。馬雲。凡物之味。既能傷人之形。獨不能傷人之氣乎。左傳。晉屠蒯曰。味以行氣。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馬雲。氣味太濃者。火之壯也。用壯火之品。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如用烏附之類。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故發熱。)氣味之溫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則吾人之氣。漸爾生旺而益壯矣。(如用參之類。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馬雲。何以壯火之氣衰也。正以壯火能食吾人之氣。故壯火之氣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氣壯也。正以吾人之氣。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氣漸壯耳。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馬雲。惟壯火為能食人之氣。此壯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氣也。食則必散。散則必衰。故曰壯火之氣衰。惟吾人之氣。為能食少火之氣。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氣也。食則必生。生則必壯。故曰少火之氣壯。按此節。分明論萬物有陰陽氣味。而吾人用之。有為泄為通。為發泄為發熱。及衰壯生散之義。
王注不明。與前後陰陽氣味俱無著。非本篇之大旨也。簡按壯火少火。承上文發熱以喻之。氣薄喻少火。濃喻壯火。馬注為穩貼。汪氏則訾馬注雲。是桂附永無用之期也。蓋概論已。再按張氏輩。漫然以火為陽氣。其義雖似精微。與前後文。不相承接。故不可從矣。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張雲。此下言陰陽偏勝之為病也。陰陽不和。則有勝有虧。故皆能為病。簡按馬以此以下。接前文。為氣味大過生病之義。志同。並不可憑。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張雲。此即上文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之義。蓋陰陽之氣。水極則似火。火極則似水。陽盛則隔陰。陰盛則隔陽。故有真寒假熱真熱假寒之辨。此而錯認。則死生反掌。重。平聲。
寒傷形熱傷氣
張雲。寒為陰。形亦屬陰。寒則形消。故傷形。熱為陽。氣亦屬陽。熱則氣散。故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
吳雲。氣無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腫。
風勝則動
馬雲。振掉搖動之類。
寒勝則浮
吳雲。寒勝則陽氣不運。故堅痞腹滿。而為虛浮。
濕勝則濡瀉
集韻。濡。儒遇切。音孺。沾濕也。奇效良方雲。泄瀉。人為一證耳。豈知泄。泄漏之義。時時溏泄。或作或愈。瀉者。一時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雲。糞出少。而勢緩者。為泄。漏泄之謂也。糞大出。而勢直下不阻者。為瀉。傾瀉之謂也。簡明醫要雲。濡瀉。糞或若水。考王注。即水谷利。與飧泄無別。
寒暑燥濕風
此五氣配四時中央也。左傳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乃別是一家之言。內經無六氣之說。
而運氣家。五氣之外加火。配乎三陰三陽。以為六氣。夫火者五行之一。豈有其理乎。
化五氣
高雲。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張雲。喜怒傷內。故傷氣。寒暑傷外。故傷形。舉喜怒言。則悲憂恐同矣。舉寒暑言。則燥濕風同矣。簡按壽夭剛柔雲。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莊子在宥雲。人大喜耶毗于陽。大怒耶毗于陰。陰陽並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樓英雲。此上二節。經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傷形。又曰寒傷形。熱傷氣者。何也。蓋言雖不一。而理則有歸。夫喜怒之傷人。從內出。而先發于氣。故曰喜怒傷氣也。寒暑之傷人。從外入。而先著于形。故曰寒暑傷形也。分而言之。則怒之氣從下上。而先發于陰。故曰暴怒傷陰。喜之氣從上下。而先發于陽。故曰暴喜傷陽。寒則人氣內藏。則寒之傷人。先著于形。故曰寒傷形。暑則人氣外溢。則暑之傷人。先著于氣。故曰熱傷氣也。
滿脈去形
張雲。言寒暑喜怒之氣。暴逆于上。則陽獨實。故滿脈。陽亢則陰離。故去形。此孤陽之象也。脈經曰。諸浮脈無根者死。有表無里者死。其斯之謂。
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張雲。重者。重疊之義。謂當陰時而復感寒。陽時而復感熱。或以天之熱氣。傷人陽分。天之寒氣。傷人陰分。皆謂之重。蓋陰陽之道。同氣相求。故陽傷于陽。陰傷于陰。然而重陽必變為陰證。重陰必變為陽證。如以熱水沐浴身反涼。涼水沐浴身反熱。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驗。此與上文重寒則熱。寒極生熱。義相上下。所當互求。
故曰
王子芳雲。引生氣通天論之文。以證明之也。
春必病溫
宋本。作溫病。簡按論疾診尺雲。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故曰。冬傷于寒。
春必生癉熱雲雲。正與此節同義。○張雲。按此四節。春夏以木火傷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濕傷人而反熱。
是即上文重陰必陽。重陽必陰之義。
秋傷于濕
汪昂雲。喻嘉言改作秋傷于燥。多事。
端絡
張雲。端。正也。絡。聯系之義。高雲。端。直。絡。橫也。
論理人形
(至)
皆有表里
馬雲。人有形體。則論理之。(如骨度脈度等篇。)人有髒腑。則列別之。(如靈樞經水腸胃海論等篇。)人有經脈。則端絡之。(如經脈等篇。)脈有六合。則通會之。(如經別等篇。)氣穴所發。各有其處。且有其名。(如氣穴論。)溪谷屬骨。皆有所起。(如氣穴氣府骨空等篇。)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如皮部論等篇。)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如本篇下節所雲。)外內之應。皆有表里。
(如血氣形志。有太陰與陽明為表里之謂。)志雲。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絡。分三陰三陽。有順有逆。各有條理也。
肝生筋
五行大義雲。元命苞曰。筋有枝條。象于木也。
其在天為玄
易文言。天玄而地黃。據下文例。在天以下二十三字。系于衍文。且與肝髒不相干。宜刪之。
在色為蒼
蒼。草色也。王謂薄青色。可疑。
在聲為呼
志雲。在志為怒。故發聲為叫呼。簡案王雲。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
在變動為握
張雲。握。同搐搦。筋之病。志雲。變動。髒氣變動于經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證也。
在志為怒
志雲。肝者。將軍之官。故其志在怒。
悲勝怒
下文屬憂于肺。據文例。此悲當作憂。新校正之說未允當。
心生血
志雲。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氣也。
心主舌
五行大義雲。火于五行不常見也。須之則有。
不用則隱。如舌在口內。開口即見。閉口則藏。
在體為脈
說文。脈。血理分行體中者。從HT從血……脈或從肉……籀文。玉篇。脈。莫革切。
血理也。一曰筋脈。脈。同上。五行大義雲。脈。是血之溝渠。通流水氣。
在變動為憂
張雲。心藏神。神有余則笑。不足故憂。志雲。心獨無俞。故變動在志。心氣並于肺則憂。
在竅為舌
吳雲。舌惟有竅。故辨百味。簡按此說奇。當從王義。
熱傷氣
苦傷氣二氣字。根據太素作脈。義極穩。
脾生肉
五行大義雲。肉是身上之土地。
在聲為歌
志雲。脾志思。思而得之。則發聲為歌。
在變動為噦
張雲。噦。于決切。呃逆也。馬雲。靈樞口問篇。帝有問噦問噫之異。王注以噦為噫者非。宣明五氣篇志注。噦。呃逆也。噦噦。車鑾聲。言呃聲之有倫序。故曰噦。簡按說文。噦。氣牾也。楊上善解為氣忤。蓋同義。(氣忤。坊本作氣折。宋本作忤。是。)
西方生燥
志雲。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氣生燥。
肺生皮毛
管子雲。肺生革。
在聲為哭
虞庶注難經雲。肺屬金。金。商也。商。傷也。主于秋。秋。愁也。故在志則悲哭。此之謂也。(秋者。愁也。出尚書大傳。)
熱傷皮毛寒勝熱
據太素。熱作燥。寒作熱。熱作燥。為是。
在聲為呻
張雲。氣郁則呻吟。腎之聲也。志雲。呻者。伸也。腎氣在下。故聲欲太息。而伸出之。
寒傷血燥勝寒
據太素。血作骨。燥作濕。為是。張雲。
若以五行正序。當雲濕勝寒。但寒濕同類。不能相勝。故曰燥勝寒也。諸所不同如此。蓋因其切要者為言也。
此說卻難憑。
咸傷血
據太素。血作骨。為是。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志雲。在天地六合。東南為左。西北為右。陰陽二氣。于上下四旁。晝夜環轉。
而人之陰陽。亦同天地之氣。晝夜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馬雲。王注釋天元紀大論雲。征。信也。驗也。兆。先也。言水火之寒熱彰信。
陰陽之先兆也。吳雲。陰陽不可見。水火則其有征而兆見者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難解。高雲。易曰。坤以簡能。干知大始。(出于系辭。原文雲。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簡能。宋注。知。猶主也。文少異。)此之謂也。今姑從之。
腠理閉
高。閉。作開。簡按若作開。則至下文汗不出而窮矣。
仰
馬雲。喘息粗氣。不得其平。故身為之仰……俯也。張雲。喘粗不得臥。故為仰。(。
俯同。音僕。又音免。)
煩冤
馬雲。冤。音婉。張雲。冤。郁而亂也。高雲。屈抑也。簡按楚辭。蹇蹇之煩冤。王逸注。
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
馬雲。能。音耐。禮記禮運。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其耐作能蓋古以能耐通用。靈陰陽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簡按家語。食水者善游能寒。漢晁錯傳。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
張雲。陽衰則表不固。故汗出。脈要精微論亦曰。陽氣有余。為身熱無汗。陰氣有余。
為多汗身寒。
身常清
集韻。清。與清同。寒也。
更勝之變
張雲。更勝。迭為勝負也。即陰勝陽病。陽勝陰病之義。
病之形能也
吳雲。病之見證。謂之病形。能冬能夏。謂之病能。馬雲。帝以法陰陽為問。而伯以陰陽偏勝為病者言之。正以見陰陽不可不法也。簡按吳說誤。能與態同。詳見病能論。
七損八益
王注欠詳。諸家亦無確說。本邦前輩所解。殆似得經旨。因備錄于下。曰。天真論雲。
女子五七。陽明脈衰。六七三陽脈衰于上。七七任脈衰。此女子有三損也。丈夫五八腎氣衰。六八陰氣衰于上。
七八肝氣衰。八八腎氣衰齒落。此丈夫有四損也。三四合為七損矣。女子七歲腎氣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腎氣平均。四七筋骨堅。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歲腎氣實。二八腎氣盛。三八腎氣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為八益矣。
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吳雲。知七損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滿之道。則陰寒陽熱。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節。簡按王注。用。謂房色。義難曉。
年四十
吳雲。此言早衰之節也。志雲。男子以八為期。故四十而居半。簡按五八腎氣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謂半也。
陰痿
吳雲。痿。與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陰痿。陰事弱也。簡按巢源。作陰萎。漢書膠西于王端傳。陰痿。一近婦人病數月。師古注。痿。音萎。
氣大衰
千金。作氣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吳雲。同得天地之氣以成形。謂之同出。有長生不壽之殊。謂之名異。簡按千金。
無故字。老子第一章。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
高雲。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于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體輕強
王弘義雲。上文曰。體重。耳目不聰明。此節曰。耳目聰明。身體強健。又見其陰陽互相資益之妙。
恬之能
千金。能。作味。
從欲快志于虛無之守
千金。作縱欲快志得于虛無之守。張雲。從欲。如孔子之從心所欲也。快志。
如莊子之樂全得志也。虛無之守。守無為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訓。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西。故水潦塵埃歸焉。河圖括地象雲。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注。天不足西北。
是天門。地不滿東南。是地戶。
天有精地有形
馬雲。在上為天。其氣至精。在下為地。其體成形。簡按春秋繁露。氣之清者為精。
莊子。形本生于精。
天有八紀
高雲。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
地有五里
高雲。五里。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里也。馬雲。里。當從理。簡按里理。蓋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養頭
靈邪客篇。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
中傍人事
志雲。節五味。適五志。以養五髒之大和。
天氣通于肺
張雲。天氣。清氣也。謂呼吸之氣。清氣通于五髒。由喉而先入肺。太陰陽明論曰。喉主天氣。
地氣通于嗌
甲乙。嗌。作咽。張雲。地氣。濁氣也。
謂飲食之氣。濁氣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陰陽明論曰。咽主地氣。其義皆同。嗌。音益。
谷氣通于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義。谷作。簡按王注。谷空虛。諸家亦為山谷之氣。蓋地氣既為水谷之氣。若以谷為。則義相重。故從原文。然其說率屬牽強。宜從甲乙等。而為水谷之氣。谷。古通用。漢王莽傳。風迅疾。注。即谷風也。
為水注之氣
張雲。言水氣之注也。如目之淚。鼻之涕。口之津。二陰之尿穢。皆是也。雖耳若無水。而耳中津氣。濕而成垢。是即水氣所致。氣至水必至。水至氣必至。故言水注之氣。簡按外台引刪蘩論。
作水注之于氣。又五行大義引本經。作九竅為水。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今由此則注乃法之訛。
氣乃紀之誤。而之上有天字。文義似順承矣。然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三句。與下文故不法天之紀。
不用地之理。則災禍至矣三句。雖語意相反。然卻是重復。蕭氏引他書文。極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
張氏以倒字法釋之。頗覺允當。姑從之。
暴氣象雷
趙府本。熊本。氣。作風。馬雲。一本作暴風。于雷字不通。宜從氣字。張雲。天有雷霆。火郁之發也。人有剛暴。怒氣之逆也。故語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熱
吳雲。五味貴于中和。寒則陰勝。熱則陽勝。陽勝生熱。陰勝生寒。皆能害乎腸胃也。
簡按王說執拘。
從陰引陽從陽引陰
志雲。陰陽氣血。外內左右。交相貫通。故善用針者。從陰而引陽分之邪。從陽而引陰分之氣。簡按義見靈樞終始禁服四時氣篇。及六十七難。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張雲。繆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雲。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見微則過
宋本。則。作得。高雲。過。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簡按張雲。則。度也。蓋讀為測者非。○徐雲。從陰引陽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體察也。以表知里。
達內外也。過與不及。總結上文。觀夫陰陽左右表里之過與不及也。善用針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過與不及。
若微見征兆。便知其過。其明如此。用針豈有危殆哉。
善診者
馬雲。診。視驗也。診之為義。所該者廣。凡望聞問切等法。皆可以言診也。簡按孔平仲雜說雲。診不止脈也。視物可以為診。後漢王喬傳。詔尚方診視。是也。
審清濁而知部分
吳雲。色清而明。病在陽分。色濁而暗。病在陰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視喘息听音聲
張。志。引金匱要略。詳解之。當參考。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規上。有視字。主。作生。
按尺寸觀浮沉滑澀
謂按尺膚而觀滑澀。按寸口而觀浮沉也。尺。非寸關尺之尺。古義為然。
以治無過
甲乙。治下。有則字。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輕而揚之
徐雲。因。從其所因也。因其邪氣輕浮于表。而用氣輕薄之劑。而發揚之。如傷寒一二日用葛根之類。是也。
因其重而減之
張雲。重者實于內。故宜減之。減者。瀉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張雲。衰者。氣血虛。故宜彰之。彰者。補之益之。而使氣血復彰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張雲。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于藥食之氣味也。以形精言。則形為陽。精為陰。
以氣味言。則氣為陽。味為陰。陽者。衛外而為固也。陰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陽之衰也。非氣不足以達表而溫之。精不足者。陰之衰也。非味不足實中而補之。簡按諸注以形為陰。故于溫之之義而支矣。張注詳備。今從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馬雲。謂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張雲。竭。祛除也。謂滌蕩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後也。李雲。承氣抵當之類。徐雲。如濕氣勝而為濡瀉等證。用五苓散之類。又如積痢在下。而為里急後重等證。用承氣湯牽牛散之類。引而竭之也。
中滿者瀉之于內
吳雲。中滿。腹中滿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當瀉之于內。
消其堅滿。是也。李雲。內字與中字照應。
漬形以為汗
吳雲。謂天氣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則以辛散之物。煎湯漬其形體。覆而取汗也。徐雲。熱邪內郁。宜于汗解。因其腠理干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溫水微漬形體。使之腠理滋潤。以接其汗之出也。
今用熱湯圍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張雲。前言有邪者。兼經絡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淺也。滑雲。
二汗只是一義。然漬字輕。發字重也。簡按滑注。似與經旨相乖矣。
其悍者按而收之
吳雲。悍。卒暴也。按。謂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悍之疾。則按摩而收之。
收。謂定其悍也。簡按張以按為察。李為制伏酸收。用如芍藥之義。並非。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李雲。審病之陰陽。施藥之柔剛。簡按柔劑剛劑。見史倉公傳。此說為是。
血實宜決之
張雲。決。謂泄去其血。如決水之義。
氣虛直HT引之
甲乙。HT。作掣。吳雲。HT。掣同。氣虛。經氣虛也。經絡之氣有虛。必有實處。宜掣引其實者。濟其虛者。刺法有此。張雲。掣。挽也。氣虛者。無氣之漸。無氣則死矣。故當挽回其氣。而引之使復也。如上氣虛者。升而舉之。下氣虛者。納而歸之。中氣虛者。溫而補之。是皆掣引之義。簡按張注雖明鬯。不如吳氏之于經旨而切矣。(字書。HT。音誓。牛兩角豎者名HT。)
